• slider image 696
:::

文章列表

公告 fles - 本站消息 | 2017-03-31 | 點閱數: 734
主旨:檢送本局與本府社會局合辦106年未婚聯誼活動相關資料,請協助公告週知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 說明: 一、旨揭未婚聯誼活動訂於106年5月20日(星期六)辦理,報名截止日為106年4月28日。 二、活動地點:桃園市大溪區山景湖水岸莊園及桃園區密室。 三、報名方式: (一)透過人事單位協助報名者:請填妥報名表,並由服務機關證明(即人事單位蓋戳章)後,傳真或E-mail至上置國際旅行社。 (二)個人及企業員工報名者:請附服務單位證明文件(服務證或職員證) 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併同報名表電子檔e-mail至service@unijoys.com.tw或傳真至(02)2951-6... 觀看完整文章
fles - 本站消息 | 2017-03-31 | 點閱數: 594
主旨:函轉教育部「教師職前年資採計提敘辦法」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解釋令1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3月28日臺教人(二)字第1060028075C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影本與相關附件1份。  
公告 fles - 本站消息 | 2017-03-31 | 點閱數: 640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辦理106年「幸福時客.浪漫台三線」未婚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依客家委員會106年3月27日客會人字第1060004488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fles - 不分類 | 2017-03-31 | 點閱數: 701
一、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教育部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請各校轉知現職編制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等相關人員踴躍報考。 二、旨揭認證考試訊息摘要如下: (一)考試日期訂於106年8月12日(星期六),並自同年4月5日至同年5月5日止受理網路報名及提供團體報名服務。 (二)認證考試簡章、報名系統及相關資訊登載於「教育部106年度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網站(http://blgjts.moe.gov.tw/)。 (三)相關考試詳情可電洽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或(02)2321-0191,服務信箱:blg.sce@deps.n...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vivifan - 輔導室 | 2017-03-31 | 點閱數: 565
一、依據桃園市教育局105.12.14桃教小字第1050100652號函辦理。 二、講座時間:106年4月14日(星期五)晚上7:00-9:00。 三、地點:新屋國中視聽教室。(地址:桃園市新屋區中興路111號) 四、講座主題:如何教出主動積極為自己負責的孩子  五、講師:盧蘇偉老師。 六、當日參與人員車輛可進入校園停放。 七、請協助宣傳,宣傳海報如附件。 八、本案聯絡人:新屋國中輔導組邱亭蓉,連絡電話:03-4772029 分機611。  
公告 vivifan - 輔導室 | 2017-03-30 | 點閱數: 679
轉知台糖公司台南區處新營鐵道文化園區戀戀五分車及糖福印刷創意館將於4月1、2、3、4日計4天(星期六、日、一、二)招待全國國小以下兒童(須有家長陪同)免費搭乘戀戀五分車,並可免費參觀糖福印刷創意館。
公告 vivifan - 輔導室 | 2017-03-24 | 點閱數: 600
一、時間:106年3月31日(星期五)晚間19:00─21:00。 二、地點:大有國中 四樓視聽館。 三、主題:全域教育─所有的孩子都可以學得不錯的。 四、講師:李家同 教授。 五、教師請於106年3月31日中午前登入教師研習系統「大有國中」登錄完成報名,全程參與者核予2小時研習時數。 六、本案聯絡人:大有國中輔導組黃金鐘教師,連絡電話:03-2613297分機611。  
公告 fles - 本站消息 | 2017-03-23 | 點閱數: 631
主旨:函轉高雄市政府辦理106年「文化港都山海遊─姻緣相會紅毛港」公教人員單身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依高雄市政府106年3月20日高市府文人字第1063043830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 份。  
公告 fles - 本站消息 | 2017-03-23 | 點閱數: 578
主旨:函轉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106年「幸福快遞 與愛相遇」未婚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依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03月20日桃檢坤人字第10605001250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公告 fles - 本站消息 | 2017-03-23 | 點閱數: 595
主旨:函轉臺中市政府辦理「緣繫106-共譜愛的協奏曲」未婚聯誼活動一案,請查照並鼓勵所屬未婚同仁踴躍報名參加。 說明:依台中市政府106年3月20日府授人給字第106005364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