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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2-19 | 點閱數: 48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2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080012862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一般地區與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偏
鄉學校)之教學交流與經驗傳承,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特訂定旨揭計畫,鼓勵一般地區學校優秀正式教師,前
往偏鄉學校從事教學訪問,以提升偏鄉學校師資經驗傳承
與教育創新。
三、有關旨揭計畫內容,摘要如下(餘詳見附件):
(一)計畫期程:108年8月1日至109年7月31日止。
(二)申請資格:
1、受訪學校:教育部公告之偏遠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優
先,另具有特殊需求之學校,得提出申請。
2、教學訪問教師:一般地區學校正式教師教學年資滿6年以上或公立國民中小學退休教師,且具備下列各款規
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1)曾獲全國性、各地方政府或民間團體辦理課程教學
相關選拔優勝或課程教學相關業務推動績優者。
(2)曾擔任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或地方國
民教育輔導團成員服務年資二年以上者。
(3)取得教學輔導教師資格,且實際輔導二位以上教師
者。
(4)具教育理念及熱忱,並經地方政府推薦者(須提出
具體教學事蹟)。
(三)獎勵及補助:
1、教學訪問教師:補助交通費,連續服務滿二學年且經
評選績優者,得補助赴海外學校參訪。
2、教學訪問教師原服務學校:補助聘任代理教師之費
用,及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3、受訪學校:補助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及教學訪
問教師住宿之相關補助。
四、本案申請時程:
(一)受訪學校:即日起至108年3月3日止。
(二)教學訪問教師:即日起至108年3月15日止。
五、旨揭計畫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擇定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辦理,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該校連可歆小姐或陳宜楣小
姐(連絡電話:07-8060505分機1202;電子信箱:
kehsin99@gmail.com、nkuht01@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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