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桃園市平鎮區忠貞國民小學106年6月6日忠小輔字第1060004406號函辦理暨本局106年5月3日桃教小字第1060032433號函諒達。 二、本案第34場次教育學堂課程主題原訂為「107年新課綱政策」,因應107年度新課綱延後至108年度實施,故更改為「12年國教新課綱政策」。 三、旨揭教育學堂課程表業置於本局國小教育科網站─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www.tyc.edu.tw/des/),請逕行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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