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境遷出登記
【宣導-出國久了,戶籍會被「遷出」嗎?】
出境滿2年以上未返國,記得辦理『遷出登記』
依《戶籍法》第16條第3項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應辦理戶籍遷出登記。
以下2種情形,可以辦理遷出登記:
出境 2 年以上 ➜ 應辦理遷出登記
出境未滿 2 年 ➜ 可依實際出境情形辦理遷出登記
得使用以下2種方式辦理:
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免出門最方便)
臨櫃辦理:本人或戶長攜帶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至戶籍地戶政事務所辦理
戶籍被遷出怎麼辦?
持證明文件入境 :「中華民國護照」或「入國證明文件」入境。
持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房屋證明文件
辦理遷入登記:向遷入地之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即可恢復在臺戶籍。
防詐宣導
【防詐宣導|假冒戶政人員來電,請提高警覺】
近期詐騙手法層出不窮,常有不法分子假冒「戶政機關」來電,請大家務必提高警覺、保護自身權益!
記住「四不原則」,遠離詐騙風險:
不輕信:不理會來路不明的電話或通知。
不聽從:不配合電話指示操作帳戶、提款或匯款。
不回撥:不依來電顯示或對方提供的電話號碼回撥。
不提供:不隨意提供或確認任何個人資料。
戶政機關不會以電話要求您操作ATM、轉帳或索取帳戶資料。
若有疑慮,請直接撥打 #戶政事務所 或 #165反詐騙專線 查證。
多一分警覺,少一分風險
守護個資,從你我做起
#防詐騙宣導 #假冒公務機關 #提高警覺 #165反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