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訂定「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一份。
注意:
查注意事項三規定略以:教師申請市內介聘應符合下列規定,教師應在同一學校或幼兒園實際服務滿6個學期以上。
請欲申請市內介聘的老師下載附檔第3頁之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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