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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9-12 | 點閱數: 243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108年9月4日原民 教字第1080055273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原住民學生學習族語受教權益,原民會辦理網路遠 距授課,提供學生族語學習機會,族語課程皆錄製置於網 站(網址:http://apc.17study.com.tw/),請貴校務必 將網站資源轉知所屬師生,增加原住民族語學習管道,俾 利族語學習成效。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273
說明: 一、旨揭測驗實施計畫(含報名時間、考試地點及考試方式) 另函通知。 二、本次測驗書目共計6科,惟囿於測驗時間有限,每人至多報 名5科書目。 三、檢附旨揭測驗書目公告單,或請逕上本局網站 (https://www.tyc.edu.tw/)首頁查詢。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332
說明: 一、旨揭測驗報名期間自108年9月2日(星期一)至108年10月4 日(星期五)止。測驗日期訂於108年12月7日(星期六) 舉行。測驗級別為初級、中級、中高級,報名資格不限國 籍、族別、年齡及學歷。 二、相關測驗資訊可至108年度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網站 查詢下載(https://exam.sce.ntnu.edu.tw/abst/),考 生服務專線(02)2321-9585、0800-699-566(免付費), 或加入本認證LINE官方帳號(@107abst)掌握最新資訊。 三、學校老師協助完成考生團體線上報名業務者,將由原住民 族委員會補助國民中小學、高中...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343
說明: 1. 「小學英檢」專為臺灣小學生量身設計,內容參考國內課綱 及國際語言能力指標(CEFR),分為「筆試」、「口試」,可 報考單項或兩項,報考順序不拘。凡2019年報考兩項之考生, 將有機會獲得「資優生」或「小達人」獎,近400個獲獎機會, 獎勵辦法請見 http://www.geptkids.org.tw 。 2. 「小學英檢」筆試、口試滿分分別為10顆、5顆太陽,考生 若分別得到8顆、4顆以上太陽,即可以銜接參加「全民英檢」 (GEPT)初級測驗。 3. 本測驗獨家提供「個人化分項能力診斷」,即成績回饋不僅 提供整體表現評語,也提供聽、讀、寫、說共18分項能力指 標,顯示考生...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9-04 | 點閱數: 231
說明:依據教育部108年8月28日臺教師(三)字第1080120704號函 辦理。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9-03 | 點閱數: 312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108年8月3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94485號函辦理。 二、國教署致力於推動英語學習走出教室與課本的框架,與日 常生活中英語實際使用情境做銜接,並期盼我國中小學學 生能增加國際視野及具多元文化的專業知能。利用廣播新 聞的即時性,提升學生對時事的關注度,增加學生與國際 接軌的機會,爰委託台北國際社區廣播電台(以下稱ICRT) 於108學年度辦理「英語廣播互動學習計畫」。 三、計畫內容說明如下: (一)新聞英語學習廣播節目:係就國內外重大新聞及時事議 題,製播國中、小英語學習廣播節目,於上課日午餐時 間播出(國...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8-19 | 點閱數: 363
說明: 一、依據本市108學年度學習扶助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本案目的係透過教學共備實作,提升教師之學科專業知 能,並藉由共備研討,培養教師教學診斷能力,發展有效 教學方法。 三、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參加對象: 1、各校學習扶助教師及入班輔導教師。 2、已接受過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 18小時學習扶助師資研習課程之人員(若有剩餘名額再 開放其他人員參加)。 (二)研習時間:1、國語科:108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 10分。 2、英語科:108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 時10分...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8-19 | 點閱數: 249
檢送本處「公民影力2.0」LCD託播影片(https://is.gd /fx4M9Q)1份,請惠予協助運用貴機關電子看板或網站刊 登訊息,請查照。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8-19 | 點閱數: 295
說明: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08年8月5日臺教體署全(三)字第 1080026183A號函轉交通部民用航空局108年7月26日標準三 字第1085018567號函辦理。
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8-02 | 點閱數: 358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30日臺教資(四)字第1080109561號函 辦理。 二、學校推動數位學習與電子化設備教學時,應依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102年3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20018346號函 頒布之「國民小學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注意事項」辦 理。 三、注意事項重要內容簡列如下: (一)低年級:不建議使用電子化設備進行教學。 (二)中年級:建議上下午各最多使用30分鐘。 (三)高年級:建議隔節使用,且需符合3010原則(螢幕注視 每30分鐘休息10分鐘)。 (四)字體大小:停止畫面教學時,螢幕字體大小至少5公分正 方。(五)照明:除螢幕上方的燈可... 觀看完整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