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3日臺教文(六)字第1110058329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類科與名額:中學部自然領域(物理、化學或生活科技)教師或小學部普通科1名。 三、商借教師期間自111年8月1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進階搜尋
link to https://www.facebook.com/%E5%AF%8C%E6%9E%97%E5%9C%8B%E5%B0%8F60%E9%80%B1%E5%B9%B4%E6%A0%A1%E6%85%B6-11895051113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