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6日臺教文(二)字第1120053338號函辦理。 二、商借教師甄選部別、科別及名額: (一)小學部擇優錄取1名:導師或專任英語教師。 (二)中學部:國文、英文、數學、物理、理化、本土語文(閩南語)、輔導、家政,擇優錄取1名。具家政教師資格優先錄取。 (三)若中學部或小學部無人報名或未達錄取標準,則2學部名額合併,擇優錄取2名。 三、報名日期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 四、檢附東莞台商子弟學校函文及旨揭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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