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僑務委員會112年10月23日僑教學字第1120087217A號函辦理。 二、旨揭僑校擬招聘初中及高中教師,其條件及待遇等資料詳徵才訊息(如附件);有意應徵者請於112年11月30日前將履歷表等相關資料備齊後,逕電郵至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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