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重申本市市立各級學校(含市立幼兒園)應嚴守行政中立,請查照。 說明: 一、本局107年3月28日桃教人字第1070023543號函計達。 二、邇來接獲民眾檢舉,學校為民意代表發放宣傳品,疑似違反行政中立等情事,爰請學校利用各種集會加強向教職員工加強宣導行政中立之觀念,避免違反規定。 三、另依教育基本法第6條規定,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從事宣傳或活動,以維持教育中立原則。
進階搜尋
link to https://www.facebook.com/%E5%AF%8C%E6%9E%97%E5%9C%8B%E5%B0%8F60%E9%80%B1%E5%B9%B4%E6%A0%A1%E6%85%B6-11895051113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