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學分班採遠距教學模式,上課時間彈性靈活,特別適合在職教師進修,修畢課程可取得學分證書。凡專科以上非法律相關系、組、所畢業者,修滿20學分以上,即符合報考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考律師、民間公證人等考試之資格;另修習司法官、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等考試科目達二科以上者,亦可取得應考資格;亦得參加司法事務官、司法行政三等書記官等相關國家考試。
二、招生資訊及報名網址詳如附件及實踐大學推廣教育部網頁 (網址:https://cec.usc.edu.tw/Front/Classdetail?Class=18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