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申請「通過114年度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一案,詳 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辦理。 |
| 二、 | 請貴校留意申請期程,若有高三學生參加115年度認證考試,請協助在畢業前併同114年度申請,以免影響學生權益。 |
| 三、 | 請參閱已彙整核定名單(近期將辦理撥付事宜),未申請者請於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提出申請,請檢附「學生申請表」、「合格獎勵清冊」及「通過認證證書或成績單影本」,免備文逕寄(送)至本局(承辦人)。 |
| 四、 | 檢附「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獎勵計畫」及「114年度學生通過本土語言能力認證奬勵核定名單」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