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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 fles - 教導處 | 2026-07-05 | 點閱數: 9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0057778號函辦理。
二、 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為提升年輕世代金融素養,爰與金融相關單位研訂旨揭計畫,提供金融知識教育或金融防詐騙之專業講師,於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週會或重要集會時段,進行20至30分鐘之教育宣導,所需經費由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支應(詳參附件)。
三、 有前揭宣導需求之學校,請於115年7月31日前(星期五)前逕至線上表單填報(表單連結:https://reurl.cc/0mrDm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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