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115學年度桃園市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國小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研習計畫。 |
| 一、 |
依據本市115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 二、 |
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 學習扶助計畫緣由,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 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 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 |
| (一) |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現職教師,正式/代理教師(有合格教師證)尚未取得8小時研習時數者及桃園市115學年度甄選錄取之新進教師務必參加此研習。 |
| (二) |
若已取得以下其中一種研習證書,即免報名此次研習。 |
| 2、 |
非現職教師學習扶助(補救教學)18小時認證。 |
| 1、 |
第一梯次:115年08月20日(星期四)8:00~17:10 |
| 2、 |
第二梯次:115年08月21日(星期五)8:00~17:10 |
| (七) |
每梯次預計錄取180名,國語100人、數學50人、英語30人,請擇一梯次並選擇國、英、數其中一個領域報名,勿重複報名。課程內容詳如附件。 |
| (八) |
為響應環保政策,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研習會場不提供紙杯。 |
| (九) |
學校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 行安排停車,龍安國小北大門未開放,請由東大門進入( 路線圖請參考附件二)。 |
| 四、 |
適逢各校行政人員交接期,若有職務異動請確實列入移交,教育局同意參與人員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 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 |
| 五、 |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龍安國小黃德州主任(電話: 03-3922797分機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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