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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t871213 - 教導處 | 2019-02-15 | 點閱數: 306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7年11月19日桃教小字第
1070097857號函辦理。
二、旨揭工作坊相關訊息如下:
(一)時間:108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二)地點:平興國小朝陽樓3樓會議室。
(三)講師:竹圍國小賀彩利校長。
(四)助理講師:興國國小林芷婕校長、新屋國小張心潔主
任。
(五)歡迎市內有興趣的教師報名參加,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
專業發展研習系統點選平興國小報名。
三、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
(差)假登記,並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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